裁判点评:海牛队对阵哈伯队,考虑到海牛队的点球,裁判判罚点球是正确的。

10月21日晚,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考核组开展本赛季第30次(20251021)裁判员考核工作。本期主要关注近期中超、中乙俱乐部投诉引发的三起案件。调查组认定其中一件案件存在错误或遗漏。本次审议会以视频会议形式举行,邀请中国足协代表、中国足协纪律检查员以及社会各界和媒体足球社会监督员参加会议。会议采用小组讨论与研究组成员发表个人意见相结合的形式,研究结论如下。案例1:中超联赛第27轮,青岛海牛与上海港之间,第16分钟比赛进行到最后,青岛海牛的60号球衣在点球大战中与上海上港1号门将相撞倒地。区域。裁判初步判定上海海牛第一门将犯规,判罚点球。随后VAR介入。裁判现场查看比赛情况后,取消了点球,转而判定60号青岛海牛队假摔,并发出黄牌警告。青岛海牛俱乐部上诉意见如下。对方守门员对我队60号球员犯规,因此必须判罚点球。我们队的60号不应该因为假摔而受到处罚或黄牌。对于本案,评审组首先同意以下几点: 从视频来看,双方腿部接触轻微,并非青岛海牛第60名队员倒地的主要原因。上海海港一号门将没有回应任何犯规。裁判考虑到现场情况后,最终做出判罚点球无效的决定。其次,评审组多数成员认为,青岛海牛60号球员在两人接触前主动弯曲腿部,意图假装自己被犯规。他们确认了裁判因假动作(假摔)而给予黄牌的决定。 (视频:案例一)案例二:中乙联赛第28轮,杭州临平五岳VS广东民图。比赛第76分钟,广东民图9号球员在对方禁区内头球破门。他爬到了山顶,又掉到了地上。裁判表示不承认犯规。广东民图俱乐部上诉如下。 “我们的9号球员在头球比赛中取得领先,对方球员对我们的9号球员犯规。裁判必须判罚点球。”对于这一先例,评审组多数成员认为广东民图9号艾耶尔在头球比赛中占据主动,杭州临平队球员吴越仓促跳向对手犯规,应被射门罚球。裁判判罚错误,吹罚犯规,错失点球。 (视频:案例2) 案例3:中乙联赛第28轮,山西崇德龙海对阵昆明城星星。比赛第89分钟,昆明城星42号球员疑似被山西崇德队官员踩踏。两队在替补席附近交锋后,荣海队在比赛场外。裁判向山西崇德荣海队官员出示红牌并将其罚下,昆明市兴安42号球员收到黄牌警告。山西崇德荣海俱乐部提起上诉,称对方42号球员在球已离开比赛场地时飞铲击中教练。教练后来决定踩下对手的42号球衣是一种自然反应,并非恶意行为。何受没有被红牌罚下。对于此事,评审组一致认为:山西崇德荣海队相关负责人表示,裁判在技术场上对对方球员在禁区外有暴力行为,裁判出示红牌并罚下场的决定是正确的。其次,评审组多数成员认为,昆明42号明星球员在裁判叫停比赛时,存在争球挑衅行为,延误了比赛重新开始的时间。裁判向他出示黄牌是正确的。 (视频:案例3)中国足协将继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积极接受俱乐部和球队的意见和异议,对符合申诉条件的案件和引起社会高度关注并统一处罚标准的典型案例进行审查,将处罚结果重新制定。向公众公开,并计划对做出错误或不正确决定的裁判实施内部制裁。 (或更多) 特别提示:以上内容(包括图片、视频,如适用))由自有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注:以上内容(包括图片和视频,如有)由网络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发布,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的社交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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